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期限如下:

1、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4、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