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当你与他人产生纠纷或争议时,解决问题的方式通常是由双方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但如果一件民事纠纷私下协商难以解决,选择去法院打官司往往就成了必然。可打官司的流程是什么?打官司到底要注意什么?打官司的费用怎么算?打官司最重要的是准备证据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证据组成的事实,所以,请用证据说话!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到法院要记住两句话“口说无凭”、“谁主张,谁举证”。当然,案件的举证工作是个专业的活儿,如果案情重大或案情复杂,还是找专业律师帮助为好。打官司选择法院有讲究《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住所地指的是公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公民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就医的除外。打官司的费用做到心里有数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个方面:1、案件受理费即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其他诉讼费用是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收取的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注意: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还要按规定或自行协商律师代理费及通讯、交通等费用,以及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所需要的合理费用。庭审笔录核对后再签字案件审理时书记员会记录审理过程,审理结束后,会要求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注意:审理记录一定要核对!要看书记员记录的自己在法庭上说的话是否准确。记得不太全、或个别内容措辞上的调整,如果不影响意思,不必要求调整。但如果笔录内容与你本意不符,一定要提出来要求更正!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到判决,人民法院的审理时间是有限制的:简易程序,应该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应该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判决。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的,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注意:当然,有些案情复杂的,可能会有审限延期或中止计算的情形。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除民诉法162条规定的小额诉讼是一审终结外,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下达后,不服的可以上诉。一方上诉的,一审判决就不生效。这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要签收判决书并注意签收日期!对判决不服,拒绝签收绝对是错误的!拒绝签收的后果是你可能拿不到判决书,不好依据判决书准备上诉!要注意判决书签收的日期,这决定着上诉期限,很重要!2、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天,在判决和裁定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的提示。从领取相应文书的次日起算。当然,可能的话要尽早办理,别赶最后一两天出意外无法办理,导致丧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