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套住房是指中国公民在境内合法拥有用于自身居住的房屋只有一套的情况。银行人士表示,去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该司法解释中第六条明确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恶意拒还或者拖欠银行贷款的人不用担心房子被拍卖。但他表示,什么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司法解释并未做明确的规定,在具体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如果“老赖”只有一套住房但又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查封,但却无法拍卖,银行资金无法收回,房贷业务出现巨大风险。同时,该司法解释无疑刺激了恶意欠房贷者的拖欠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