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
其一、行为人多次招摇撞骗;
其二、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
其三、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