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怎么办理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包括: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决定、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董事会决议由懂事签字;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或签字。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指中外合资(中外合资)公司的董事会、外商合资公司的股东会、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审批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7、营业执照正、副本;8、其他有关文件。注:申请书(表格)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