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欺诈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还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