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查领导小组:该小组应在企业主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由会计、生产、设备、技术、行政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清查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财产清查计划,确定清查范围,安排清查工作程序,配备清查工作人员;检查清查工作进度,监督清查工作过程,解决清查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清查工作的经验教训,撰写清查工作总结,提出清查结果处理意见。经济业务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财产物资保管部门要在清查前将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凭证手续办妥,并结出保管账簿的余额,同时要将各种实物财产码齐排列,加注标签;清查小组人员要准备好必要的清查工具、器具、表格等。财产清查不仅仅是会计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到诸多相关部门。因此,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尤其是会计部门与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等,务必要做好相关账簿的核对工作。账簿的核对即对账,就是一定会计期间(月份、季度、年度)终了时,将账证、账账和账实进行相互对照,以检查账簿记录是否正确、可靠。对账主要包括账证、账账和账实核对三项内容。账证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账证核对大多在日常编制凭证和登账过程中进行,但如果在进行账账核对时发现不符,应重点对不符的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包括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记账金额、会计科目等,直到查出错误的原因为止。账账核对是指将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相互核对。主要包括:①总分类账各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相互核对,一般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②明细分类账各账户的余额合计数与有关的总分类账的余额相互核对,一般可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进行;③日记账余额与总分类账余额相互核对;④会计部门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保管或使用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相互核对。账实核对是指将财产物资的账面结余数与财产物资的实际结余数进行相互核对。账实核对必须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每日营业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互核对;②每月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③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相互核对;④各种应收、应付款项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相关的债权、债务单位相互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