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自己配偶有婚外情行为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当然最终要想得到离婚判决,则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那这是不是意味着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呢?有婚外情法院是否一定判决赔偿我国新修改的婚姻法对过错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并非只要是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有婚外情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婚外情获赔的情形只限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所谓同居,必须是持续一段时间的共同居住。嫖娼、一夜情、通奸都不符合同居的范畴。即使是收集到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赔偿的数量、如何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当然,在是否予以赔偿的衡量上,法官会考虑到经济因素、感情因素、诉讼因素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综合考量是否应当对无婚外情一方予以赔偿的问题。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吗存在婚外情但法院并非一定就判决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实践中,因夫妻间存在婚外情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审判实务中,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二)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对于调解无效,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由此可见,单纯的婚外情,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必须符合“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才有可能判决离婚。法官判决夫妻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因此有婚外情一定判离婚的说法就不太准确,只有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那么法官最终才会作出离婚判决。而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也是有可能调解离婚的。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3]《婚姻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