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促进企业不断提高和发展,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我国企业破产法把对濒临破产企业的挽救作为重点内容,
(3)我国企业破产法对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和就业做出明确规定:
(4)我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企业破产后,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