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