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视具体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处以罚款或停业整顿。除联系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外,消费者也可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进行网络传播,或者联系本地媒体予以曝光和揭露,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如在消费中、消费后经营者以索要“开瓶费”、“包间最低消费”为由而非法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时,除上述方式外,应立即求助当地公安部门。若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身、侵犯人身自由等行为造成消费者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如需维权,有自行和解、请求消协或其他组织调解、行政投诉、提请仲裁、起诉等5种方式可供选择。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自行和解可能性较低,仲裁又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虽然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认定“霸王条款”内容无效,但时间跨度较长,一般人耗不起。相关法律条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