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主要仲裁请求有:

一、确认劳动关系;

二、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

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四、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五、支付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六、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七、支付防暑降温费;

八、支付冬季采暖补贴;

九、办理档案和社会报险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