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行政执法局职能

1、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2、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

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二、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能

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水上安全监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

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服装和执法车辆管理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按规定配备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及执法车辆。县运管所、县公路局执法人员配备行政许可执法证件。

四、执法工作要求

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具有占用、利用或挖掘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须缴纳公路补偿费用的,应配合县公路局依法征收。

扩展资料:

交通行政管理的常用措施有:

①行政的方法。通过发布命令、指令、决定对交通进行管理、干预和控制。

②法律的方法。通过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会交通事务。

③经济的方法。依据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社会交通事务。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中国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务院的铁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民用航空总局,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应机构 。

交通管理是国家对社会交通事务的各种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的总称。包括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有关交通事务的管理。按管理类型分,有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环境管理、交通经济管理、客货运输管理、客货安全管理等;

按交通方式分,有铁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民航运输管理、管道运输管理、邮电通信管理等;按管理内容分,有交通设施管理、交通资费与价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狭义的交通管理指国家通过行政机关对道路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的管理,即运用行政、法规、宣传和工程技术、设施等手段,协调人、车、路在交通活动中的相互关系,使交通安全、畅通、低公害、低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