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调解赔偿的方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步骤: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赔偿方式。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