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个人财产立案标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1万元以上,拒不退还的,予以立案。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5千到2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