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6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会不会拘留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拘留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未满16周岁违反治安管理就算不符合拘留的条件,家长也应该要警惕孩子日后有变坏的可能,在这时候要能够严厉教导孩子,但必须要用正确的方法。

刑事拘留涉嫌犯罪,如果证据确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伤或者死 亡、强 奸、抢 劫、贩 卖毒 品、放 火、爆 炸、投 毒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时间是14周岁,如果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实施犯罪行为,依法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的,但是如果不是事实的犯罪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不用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