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民法中规定的一种侵权责任的承担形式。

例如A在B家门前修了一堵墙,影响B正常的出行。B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A,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通俗的表示就是拆除墙体,恢复原先通畅的门口。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