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已变更一般不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进行买卖交易时,权属变更后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房屋所有权完成转移合同终止,但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可以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