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农村合作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成立合作社必须有5名或者是5名以上的成员;第二,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者是城市下岗待业的身份;第三,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成立农村合作社发起的程序:第一、筹备发起;第二、制定合作社章程;第三、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第四、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第五、组建工作机制;第六、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一系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文件、证件有:第一是申请书;第二是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第三是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第四是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第五是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第六是住所使用证明;第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当将以上文件提交之后,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