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能查缴认缴未实缴的股权。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认缴股权如果已经出资的,是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之一,所以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认缴股权的,法院可以拍卖股权变现。如果未实缴则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