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般抽血一般七日内能出结果,十日内送达。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

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检的,报经批准可以延长至三日。

第三十条: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

第三十一条: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