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婚后产生的增值一般不分配,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就不需要分割。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