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主要有三个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在享受生活费补贴期间不得享受失业保险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见习基地的实训费补贴,根据各岗位的技术含量和实训条件要求不同,与见习单位协商确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办理的“见习综合保险”,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或基地设备损坏,可按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见习补贴相关内容

补贴对象:由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单位,不含人力资源中介公司)给予在职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补贴条件:发布见习岗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工作补贴给见习人员。

补贴标准:见习期间按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等额补贴(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