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财产损失包括:交强险是用来赔交通事故中除了本车及被保险人损失之外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交强险是有限额的,分有责限额和无责限额。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