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申请书要载明这些内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2、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3、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4、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