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的条件:

(1)内部转让条件: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封闭性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