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人民币可以到各大银行进行兑换,兑换价格按照1比1的价格进行兑换,即100元旧版人民币兑换100元新版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第二十二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中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

第二条 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其持有者可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第三条 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