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