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下属单位有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用事业科、市政工程科、政策法规科、节约用水科、七大主管部门。

城建局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措施,负责监督落实,并进行行业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报上级部门审查批准后,负责规划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全县乡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监督工程建设程序的执行,抓好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发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指标等。

5.统一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管理、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取缔不平等竞争,掌握全县工程建设任务情况;负责建筑队伍行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