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如下:

1、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2、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实施方式如下:

(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退还;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包括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履行;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