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可以按照民间借贷诉讼,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因担心他人合法权益受损对他人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无因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返还因管理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