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3、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4、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5、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