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不一定都是属于共同财产。若同居双方当事人规定财产均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财产均归各自所有,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同理,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一般也应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