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吗?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一份。否则,属于公司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若想与公司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若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尚不足一个月,可以视为试用期阶段,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

一般公司和劳动者间合同应为一式两份,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应使用劳动合同法对公司依法提出解除或支付补偿金,以维护自身权益获取应得利益。

新员工入职期间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和劳动合同书中主要内容,劳动者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而且需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不仅是维护劳动者,而且还维护用人单位的权益。希望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是各司其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