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当日18时40分许,出站旅客较多,很多人在出租车等候区排队等车。就在工作人员引导客流过程中,有人前来反映,在3号岛内,一名小伙因排队问题涉嫌殴打一名孕妇,现孕妇倒地不起,希望工作人员去处理。等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只见一名女子躺在地上,手捂着肚子,边哭边喊:“好疼,救救我”。而旁边一小伙拖着大行李箱站在旁边,沉默不语,经了解,他就是涉嫌打人者,而女子声称自己已怀有4个多月身孕。为了防止孕妇出现流产等意外,几名工作人员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拿来被褥,将孕妇小心移至被褥上,一名城管队员还将自己外套脱下,盖在孕妇身上,并安慰孕妇。很快南站派出所民警也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据小伙称,此前女子想插队,他不让,结果双方才起了争执。警方调阅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小伙与女子本来并排往前,后女子走到小伙前面,两方起了争执,接着小伙将女子推倒在地,并用脚使劲踢她大腿,使其在地上滑了1米左右。经查,小伙来自广州,正在合肥某高校念大四,而孕妇则是合肥本地人。目前小伙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孕妇则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相关法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