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