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诈骗罪中,犯罪分子诈骗的非法所得数额关系着对其的量刑标准。其中,非法所得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处罚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53次会议讨论通过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补充知识: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文的介绍,相信你已经知道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了吧。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信用卡诈骗罪中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属于这里的数额巨大。而要是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