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的大量条文都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因此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果。人们都开始抠脑门想办法明晰财产产权归属。其中,很多人都想到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就是一种预防措施,避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首先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便履行完毕,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即可。婚前财产公证在手续上并不繁琐。双方只需带上齐全的身份证明与财产所有权证明,加上草拟好的协议书,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在400~6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