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亲自提交以下材料,并接受相关询问: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未满16周岁不需提交居民身份证,但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不能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及陪同人身份证明。
3.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单位证明。提交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15天。
2.符合急事急办条件承诺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需提交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申报材料均指首次申请中国公民因私出境审批,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再次申请,承诺办理期限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