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不给离职的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公司已构成违法,离职者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提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也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因不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离职都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在劳动法律中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可是有些公司因为种种理由,就是不给开这份证明,实际上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员工离职时,一定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避免法律风险;

员工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