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力残疾双目矫正视力均小于0.3;
2.双耳平均听力阈值大于50分贝;
3.失语、发声障碍、严重口吃等言语障碍;
4.肢体活动严重功能障碍,包括以下疾病引起:脑中风后遗症、帕金森病、截肢、类风湿性关节炎、先天畸形、外伤等。
5.智力低下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者。
6.精神病患者经治疗一年不愈,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