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戏谑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戏谑行为是指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表意人的真意,且期待对方会了解其并非出于真意。典型的戏谑行为有娱乐性言谈、吹嘘、或出于礼貌的不严肃承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